在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6月7日之后在汉首次缴纳社会保险、毕业6年以内、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,租住人才租赁房的,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%缴纳租金,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。其中,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、1年租金,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、1500元。
采取直接签约方式,通过人才租赁房资格审核的大学毕业生可直接与各公寓签约,先到先得。
签约入住时,大学毕业生按公寓的市场价格全额支付租金,租金缴纳方式由公寓企业自行确定。
大学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,在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,应退出人才租赁房。入住大学毕业生如因购房、毕业年限到期等原因不再符合人才租赁房保障条件,应及时主动上报,不得瞒报欺报,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停止发放补贴。